現在是一年當中最寒冷的季節,往往是這個時候最容易發生火災情況,溫州消防器材的管理與使用規定,財產安全,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規定,特別要注意11個方面細節:
1.各部門安全員每周進行一次消防器材的專項檢查。 2.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器材老化、損壞、壓力不足、不合格等情況不能使用時,要及時上報,并及時進行維修、更換。 3.中途出現管理人變更的,由保安隊負責進行管理交接。因未做交接而事后說不清楚的,由該部門相關領導負責。 4.確保消防器材常年完好無損、性能良好,使用時狀態良好。 5.因事關安全,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學校公物損壞賠償規定雙倍處罰。造成后果者,直接責任人和直接領導負責一切損失。 6.由總務處按規定要求負責配齊、配全學校消防器材。 7.消防器材的管理是由各自管轄部門專人負責,要經常保持衛生整潔,器材擺放整齊。 8.保安隊對全校消防器材負責管理,每學期定期進行檢查。 9.澆花、打掃衛生等禁止使用消防水袋,只能滅火專用。 10.滅火器要擺放在規定位置,嚴格管理,禁止學生玩耍、噴灑。 11.消防閥門螺栓禁止私自拆卸,要固定在消防管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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