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消防設備介紹溫州滅火器在熄滅小型火災的時分用處非常大,可是持久的存放卻導致了有些滅火器無法運用,那么,怎樣才干知道這些溫州滅火器是不是應當作作廢處理呢?
以下幾點可以讓你進行簡略的判斷:
1、 溫州滅火器、貯氣瓶外表和螺紋部位發生影響強度和安全的嚴峻銹蝕的(筒體外表面漆皮大面積掉落,溫州消防設備銹蝕面積超越筒體外表面積三分之一者)。
2、因為運用不當(如嚴峻磕碰),筒體嚴峻變形的。
3、經水壓試驗有走漏的(不允許補焊);4、水壓試驗后筒體變形率超越6%的。
5、內機式器頭沒有(或無法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
6、構造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溫州消防設備儲氣瓶外置而進氣管從筒體進入筒身內部的干粉滅火器)。
7、公安部或省級消防部分明令禁止出售、修理和運用的。
8、沒有獲得出產許可證的廠家出產的,溫州消防設備以及無出產廠稱號和出廠年月的。
作廢的溫州滅火器應打上作廢鋼印或作廢品收回。
|